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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趁校花呆萌,忽悠她给我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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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林茉吃醋了
    顾凡不服,嘴角都快撇到眉梢下:

    “什么嘛?二叔,你咋能拆我台?”

    “嘿。”

    顾有才瞪他,抬手作势欲打:“你还委屈上了?”

    “不敢不敢!”

    顾凡条件反射地缩了缩脖子,哪还敢叫板啊。

    “噗呲~”

    林茉见两人虽有些暴力却很有爱的互动,没忍住笑出了声,笑得花枝乱颤。

    见她乐了,顾有才也不为难侄子,转身又去厨房忙活。

    “你们先吃,叔给你们热牛奶。”

    一顿早餐,吃的林茉肚子圆鼓鼓的。

    这是自从和顾凡有交集后,不知是第几次吃饱肚子了,还常常吃到撑。

    见林茉吃得开心,也没有前几天的拘谨,顾凡就算天天挨二叔的打,也乐在其中。

    两人吃完,林茉便去墓区打扫卫生。

    顾凡刚拿起扫把,就被林茉给抢了过去。

    “你今天不是要去参加之前班上同学的生日派对吗?”

    她看着他,“你赶紧去吧。”

    “瞧我这记性,还真差点把这事给忘了。”

    顾凡恍惚想起,拍了拍后脑勺,“不过也不太急,十一点到就行,去早了我也没事干。光听那些女生叽叽喳喳,我脑仁就疼。”

    “还不如跟你一起打扫卫生,况且我也是拿工资的,可不能在这儿白吃白喝。”

    说完,伸手要拿出扫把。

    林茉却将扫把收向身后,朝他摇头。

    “不行,你必须得现在出门。”

    她态度坚定,“今天你那部分的活,我帮你做。”

    “为嘛?”

    顾凡不懂了。

    他抵着下巴,歪着脑袋用眼神打量林茉,“你这么着急赶我走,怕不是想自个偷偷偷懒吧?”

    故意打趣。

    林茉也瞧得出他的没正经儿,好笑道:

    “才不是。只是怕你忘了,毕竟人家女孩子过生日请你去,你总不能空手去吧。”

    “免得到时,同学们笑话你。”

    她清楚顾凡跟之前三班同学关系并不友好,除了朱浩这仅有的朋友。

    但心里也曾有过不解。

    顾凡的人生明明也有诸多不如意。

    父母早世,只能跟着二叔和堂哥生活。

    明明能直接接受二叔的好意,偏偏要用劳工换取。

    还被同学们恶意羞辱是坟头仔、晦气包。

    甚至还被嘲笑是张燕的舔狗。

    他从来都是脸上扬着乐观的笑容,回怼那些带着有色目光的同学。

    可她却做不到,他这般洒脱。

    林茉的话又提醒了顾凡,却犯了难。

    他皱了皱眉:

    “说实话,我跟王芳也不熟。”

    “同学将近三年,我跟她说话都没超过十句,我也不知她喜欢啥?”

    送贵了,心疼钱。

    送便宜了,照样被嘲笑。

    虽说他现在有点小钱,但那是用来养林茉的。

    还是送点便宜的吧。

    反正是个心意,管他人眼色呢。

    林茉见他一脸迷茫的样子,反倒觉得有些假。

    “你不是最在行追女生的吗?”

    她脱口而出,“看你以前追张燕的时候,可没少送礼物。上次你给我穿回去的衣服和靴子,不都是很好看吗?”

    那些本是要送给张燕的,后来成为她的了。

    却浑然不知,语气里溢满浓浓的酸味。

    “?”

    顾凡一愣。

    随即抬脚围着林茉绕了一圈。

    眼神满是玩味和沾沾自喜,故意压着嘴角:

    “哟哟哟,咱们的林大校花今儿也没吃沾醋的东西啊,咋嘴里飘出一股醋味呐?”

    “啊?”

    林茉本就被他盯着有些不好意思。

    又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竟吃醋了,羞赧的捂着发烫的脸颊。

    眼神慌张乱飘,不敢直视少年的笑脸,舌头也打了结:

    “我、我没有,真的,我就是、就是.......说的实话而已。”

    最后声音渐渐变小。

    尤其是最后六个字,仿佛是说给自个听的。

    顾凡耳目敏锐。

    自然听的一清二楚。

    但他没有继续逗林茉。

    因林茉说得没错,他之前确实很会哄张燕,傻乎乎地倒贴了不少钱。

    所以到现在也没什么存款。

    但林茉有一点不知道的是,张燕很好哄。

    两字,钱和贵。

    但显然这一招不能用在王芳身上,普通同学而已。

    要不是人家邀请了,他才不会主动去。

    “好啦,不逗你了。”

    他清了下嗓子,“我是真不知道送些啥玩意儿,你给建议呗。”

    至于张燕的事,无需多解释。

    都过去了,何必还提起一坨屎来恶心人呢。

    相信林茉眼不瞎。

    看得出,现在他心里没有张燕。

    见顾凡恢复了正经,她深吸口气,也平缓了胸口乱跳的心脏。

    “恩.....”

    她歪头想了想,认真回答:

    “我们这个年纪的女生一般都喜欢粉色或者亮闪闪的物件,比如发卡发箍,或者五颜六色的石头串珠,再是好看的笔记本......”

    她说的这些物件,自己从未拥有过。

    这些对她来说太奢侈,更多是无用。

    永远是一根再朴素不过的黑色橡圈,将乌黑的头发束在脑后,或是散落在身后。

    这一点,顾凡也发现了。

    他盯着她今天高高束起的马尾和无任何修饰的头发,若有所思地抿了抿唇:

    “行,我晓得了。”

    “那你快去吧,今天不是什么节日,墓区根本没什么人,卫生做起来很方便的。”

    林茉怕他没时间去买礼物,用手指轻轻推了下他胳膊。

    最后还闷声补了句:

    “下、下午早点回来就行。”

    这话听得顾凡嘴角咧得更大了。

    “嘿嘿,好!”

    “那你先忙,我下午回来给你带珍珠奶茶喝。”

    他熟络的伸手揉了下林茉脑袋,转身朝自行车方向走去。

    林茉望着少年洒脱的背影,嘴角不由地扬起。

    犹豫了几秒。

    她还是开了口:

    “顾凡,我其实不爱喝珍珠奶茶,太甜了。”

    “我、我想喝不加糖的芋圆奶茶。”

    这个是她第一告诉他自己的喜好。

    其实,她并未喝过芋圆奶茶,也不喜欢太甜了的东西。

    但她喜欢吃芋圆。

    曾在李奶奶家尝过一次,一直记得那个味道,很怀恋。

    顾凡听了脚下猛地一滞。

    沉默了片刻。

    他没有回头。

    而是扬起胳膊朝身后的人儿挥了挥,声音里却染着爽朗的笑意:

    “好!我以后记住了。”

    原来林茉不爱甜食,爱吃芋圆。

    真好。

    他的女孩,原来回头看他一眼了。

    他会等她转身,告诉她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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