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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诸朝开始围观我的法考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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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大而谈之&受“指导”和“指挥”的头就是“唐”!
    孟棠说完这两个名词的解释之后,紧接着对这道法制史题目进行分析:“

    在这个题目中,杨氏为照顾自己的父亲,与丈夫达成和议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七出’任一一个,也不符合‘义绝’,属于·‘和离’的情形。所以这道题目选择B选项。

    ”

    又接着说到宋朝的相关婚姻制度,“关于婚姻关系解除的相关规定,宋朝沿袭了唐朝的相关规定,并且,还增加了‘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者离婚(引用1)’的规定。

    当然,从时间轴上看,女性的地位在被提高着。但在封建社会中,男性在婚姻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和优势!

    这两个结论并行不悖!

    ”

    唐朝。

    武周时期。

    武则天听到“宋朝沿袭了唐朝”这几个词,已经了然唐朝之后的朝代原来是宋朝。朝代更迭是很常见,她对此并不意外,但听到“唐”和“宋”的关联还是有些新奇!

    从天幕之上听到“预言”的感觉总是不太一样的!

    武则天对于宋朝的增加规定心里留了一份主意,原来这个也需要……所以,在看不见的角落,女子的权利在等待着被律法所确认?!

    那何必等到下一个朝代的到来?!

    “朕现在就办了这条!”美其名曰,天命所归!这不难……难不成那些人还真有胆子说再等一等,等着江山全部换新颜……?

    他们可没有这个胆量!

    有胆量的李唐忠臣裴炎、刘景先等人可不是无脑之人。不在此列!

    当然,她也给自己规划了目标,那就是男儿有的,女子为何不能有!也得有!也得“律法化”的有!

    皇帝之位,是接受了天下之奉养的。

    天下人之中,有一半男子,一半女子,那为何要将“女子”隐而不谈?!

    武则天此刻更加意识到,要大而谈之!

    这又不是“多要”,而是拿回来被夺走的!虽然,她深知这绝非易事,可自己能以女子之身称帝都能实现,再难的路也能走到!

    更何况,后世不就做到了嘛!她淡淡的笑着。

    至于那些顽固的守旧派,道貌岸然说着“祖宗之法不可违”,武则天觉得自己还是对他们太过仁慈,下一次应该告诉他们商朝的“人牲”也不是不可以没有!百姓何其无辜,不用担待此类,他们有福气了!

    武则天深刻明白自己在面对一个怎样的社会,因为明白,才能做到如今的地步!

    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引用2)身边能够凭依的任何条件,都是自己的手中之可用之器物!

    正因为明白这些,善于运这些,所以,她更加明白自己该做一个真正的主宰者!

    而等到孟棠说到“在封建社会中……”的这一句,她不禁冷笑一声,可不得是如此啊!一个“男尊女卑”被文盲说辞以后,女子似乎天生就比男子低一等……

    但凭什么,凭借多的那二两肉吗?既然有些人凭借这个自傲高大,那自己就让他们失去这个“凭借”,甚至,连活着都是奢求!

    ……

    窗外阳光倾散到桌子上,夏日的清爽正值在早晨的拾光之旅!阳光微凉,盛夏的小欢喜莫过于此!

    但此时的孟棠无暇顾忌到此种浪漫,依旧沉溺在刷题之中——

    “关于隋唐的法律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隋朝的《开皇律》确立了传统五刑:笞、杖、徒、流、死

    B、张某杀人碎尸,按唐律当定‘不道’之罪

    C、官员在执行公务时不慎出现差错而犯罪,是为“公罪”

    D、唐代的刑部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

    ”(引用3)

    这时候孟棠才想起来,啊!法制史的内容自己好像在之前学习法理的时候说之后再看,结果,之后到了现在!

    所以。她对于法制史还没有怎么复习?没事的,还有时间,先做题目看自己到底哪里薄弱,再针对性下手。

    而此时,孟棠这一块知识的积累原来是有——仅仅依靠大学一年级的时候的法制史学习之后残损到此时的一点点印象。

    先看第一个选项,这是封建制五刑?!那的确没有问题!

    法制史上会学习到两个“五刑”!

    一个是奴隶制五刑,奴隶制时代,对身体的折磨是极其残忍的,这“五刑”分别指的是“墨、劓、剕、宫、大辟”;

    另一个就是《开皇律》所规定的五刑!

    孟棠对于第一个选项,简单YES!ok!

    可到了第二个选项,“咦?‘不道’是什么意思来着?”她对此毫无印象,停顿几秒依旧只堪堪记得是十恶之中的其中一个!

    至于具体指的是什么?就没有解救的可能了!所以……孟棠在这个选项旁边用标记笔划了一个五角星。

    继续看向下一个,她看过选项之后倒是没有犹豫,这是“公罪”,唐代律法之中,“公罪”和“私罪”中的“公”和“私”之别,可不是现代的“公法”和“私法”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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