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不知是谁最先忍不住,跪在地上狂吐起来。
情绪就像传染,陆陆续续有人呕吐,就算是常年见惯生死的老白,也忍不住捂住口鼻,目光转向别处。
秃鹰在地上刨食,利爪剖断一截肠子,向远方巢穴飞了过去。
鬣狗看到人群,满是鲜血的脸上,露出獠牙,似乎在宣誓自己的领地,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十几只乌鸦个个吃得饱饱的,站在柱子上歇息。
柱子上的人头,被啃噬的七七八八,有只秃鹫一口叼走了眼珠,其余几只秃鹫在后面追赶。
经过三天大自然的风化,还有动物的啃噬,这三百具无头尸体早已变得破烂不堪。
他们来的方向是顺风,并没有闻到气味,可眼前的尸体臭味,早已无法遮掩。
正如萧萧所说,狼盗十三营,全都死了。
所有人都望向了萧萧。
胡老爹咕嘟咽了口唾沫,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牙关打颤,“这些人,都是你杀的?”
有了蒙多提醒,萧萧只得出面解释,“我只是适逢路过,真正杀死他们的人,是一个江湖游侠,叫季伯常!”
胡老爹闻言才松了口气,“原来如此,那位季大侠,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之所以撒谎,是不想给胡老爹的商队招惹麻烦。
狼盗十三营,虽然互相倾轧,为了势力和地盘内部大打出手,可是遇到外敌,却又都十分团结,甚至能够放下恩怨和成见,萧萧虽然不怕,但若因为他杀十三营的事给胡老爹商队引来麻烦,也不是他乐意看到的。
老白阴阳怪气道:“我说呢,原来只是运气好些!”
……
越往北走,一路上听到了流言越来越多。
狼盗十三营覆灭,在草原上引起了轰动,几乎抵达的每个部落,都在谈论这件事。
一个叫季伯常的剑神,砍瓜切菜一般,屠杀了横行漠北的狼盗十三营。
据说这个季伯常,兵器也很奇怪,是一根细细的铁钎,还有两把桃木飞剑,无论走到哪里,身后都跟着一只白狼。
这样还算正常。
可几天之后,听到的版本又有了很大变化。
季伯常,身高一丈三,有三只眼睛,三条手臂,两手持桃木飞剑,一手持铁钎,能够吞云为剑,吐气凝刀,与草原神话传说中的三目狼神有些类似。
听得萧萧都觉得不可思议,“三只眼,三条手臂,那不成怪胎了吗?”
“你懂什么?他平日只以平常面目示人,只有在动手之时,才会显示法相真身!”
萧萧不得不佩服那两个舌头编瞎话的能力,弄得草原上人尽皆知,有这本事完全可以创立一个《晓生江湖·草原版》了,当然也不排除故事传播过程中有人故意穿凿附会一说了。
如此也好,三眼三臂丈三高,倒给自己省去了不少麻烦!
……
三日后,抵达拒马关,行程算走了一半。
拒马关是大周朝廷最靠北的关塞,中间穿过的草原,虽然没有驻军,名义上还算是大周的国土。出了拒马关,便算正式离开大周疆土。
与雁门相比,拒马关要冷清许多,只有三十名象征性的边关驻军。一来是大周朝的飞地,中间隔着三百里草原,二来经常面临游牧民族的侵袭,三来此地环境恶劣,常年沙尘暴,一年下来有一半不见太阳。
城镇规模也不大,只是建立在荒原上的一座孤城。据说建立此城,是为了方便南北商贸补给,甚至那些常年肆虐草原的狼盗,也经常在这里停留,他们不但不会烧杀抢掠,相反的还要维系拒马关的规矩,毕竟没有人愿意干竭泽而渔的事。
进城缴纳的税也不拘一格,可以是金银,也可以是牛羊,甚至可以是货物,而且价格也不高。所以,很多北去拥雪关的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