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炮灰男配,虐哭主角合理吧!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927章 是孙子?是儿子!2
    云辰佑比原主大五岁,比他早进入公司。

    原主在处理公司的事儿上驾轻就熟,但到底不是全知全能的,以至于他还是落入了云辰佑的圈套当中。

    工作上的失败,还有宁溪再次的拒绝,这些事情让原主的心脏再次陷入无力负荷的边缘。

    多次进入医院的抢救室,云城理见他性命垂危,坚持不肯让他再去公司。

    原本想着先让云辰佑管理产业,等原主病好了些之后再交权给他。

    现在看原主这身体,显然是没有办法再管理公司了,于是云城理便让云辰佑全权管理云氏产业,云熠这辈子好好休养身体就好了。

    如果云辰佑不知道原主是自己的‘小叔叔’,他很乐意养弟弟一辈子。

    可云城理利用他去对付公司里的那些老狐狸,就为了给云熠留下来一个光明干净的地方,然后还计划着一脚把他踹开?

    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于是云辰佑依旧装作不知道云熠的真实身份,装作用心管理公司的样子来迷惑云城理。

    云辰佑成功了。

    他成功的将云氏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并且在公司内培养自己的人,云城理意识到他在排除异己的时候,自己已经没有实权了。

    就在这时候,原主再次突发心脏病。

    这一次,医疗团队没有能够将他救得回来。

    云城理意识到,这或许是云辰佑命令医疗团队不用全力以赴的,奈何他已经太过年老,根本没有力气去调查了。

    在原主去世的一周之后,云城理也彻底闭上了眼睛。

    云辰佑将原主和云城理的骨灰葬在一起。

    “既然你那么喜欢你的小儿子,那就永远的在一起吧。”

    大反派小反派,都被云辰佑清理干净了。

    在做这些的期间,云辰佑真的和宁溪产生了感情。

    故事的最后,两个人和和美美的在一起。

    -

    “小少爷,老先生让我问问你,是否现在回去?”

    云熠刚刚睁开眼睛,一名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走过来问道。

    “不回去。”云熠起身走出咖啡厅坐上车,“送我去学校。”

    “这……老先生那边……”保镖有些迟疑,毕竟早晨出门之前云城理交代过,需要将云熠带回家。

    “开车,爷爷那边我自己解释。”

    云熠靠在椅背上,浅浅呼吸着。

    保镖见他不想多说的样子,也不敢再说什么,要是把这位给气犯病了,可就不止是丢工作那么简单了。

    与此同时,宁溪在和云熠分开之后便回到了学校。

    她原本以为和云熠说了分手,他们就已经算是分开了,之后不会再有任何麻烦事儿。

    然而让宁溪没想到的是,她刚刚和室友来到食堂吃饭,忽然一个穿着一身干练女士西装的中年女人在她面前坐下,掏出来一张黑金色的卡递到她面前。

    “这里面有五百万,没有密码,是你的酬劳。”

    女人面无表情,但宁溪还是很轻易就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鄙夷和嫌弃。

    鄙夷她?嫌弃她?

    宁溪轻笑一声,双臂环胸问道:“你们有钱人不都是养着整个法律团队的吗?做什么事儿都讲究法律的,给我钱让我离开云熠,不知道带一份赠与合同过来吗?”

    “还是说你们准备在我拿了这钱之后,再告我敲诈勒索?”

    宁溪指尖捏着黑金卡,随手一甩扔到女人身上,“五百万,你们这是想要让我下半辈子都吃牢饭吗?”

    女人因为宁溪极其不礼貌的动作而脸色阴沉。

    黑金卡从女人身上掉到地上。

    下一瞬,一只苍白没有血色的指尖将黑金卡捡起来。

    “五百万?我还真不值钱呀。”

    声音沙哑,好似带着笑意,又好似带着自嘲。

    “小少爷?”

    中年女人见到云熠出现在这里一愣,下意识看向一旁的宁溪,以为是宁溪将他给叫来的。

    “这钱你拿着吧,即便没有赠与协议,他们也不会对你怎么样。”云熠将黑金卡放到宁溪面前。

    对于云城理来说,只要宁溪拿着钱乖乖离开,他的目地也就达到了。

    云氏养着的法律团队每天都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为了五百万费心费神的起-诉宁溪不值当。

    “云熠,我们已经分手了。”

    宁溪双臂环胸,无视食堂内落在她身上的那些目光,声音冷漠说道。

    “我知道,我没打算纠缠你。”云熠点点头,苍白的面容上扯动了一下嘴角,“可谁让我有钱呢,这张卡算是我给你的分手费。”

    四周同学听到这壕无人性的话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听刚刚宁溪和云熠那话里的意思,云熠是被宁溪甩了的,就这还给五百万的分手费?

    早在童秘书这个周身气质和学校食堂格格不入的人,出现在宁溪面前的时候,就有人拿起手机朝着他们这边录了起来。

    等到云熠离开食堂的时候,视频已经传到了学校论坛上。

    ‘我去,被甩了还给五百万?’


本站仅为测试学习使用,非盈利,请勿转载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