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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之杯具的某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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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揭开更沉重的黑暗(2)
漠云背着小萝莉走着。 他们此时前往的地方是斗尸场。 所谓斗尸场是什么,毫无疑问的不用想都知道。 然而,漠云也没有想这些。 他依然在想刚才的场景,那场景毕竟对以前还是人类的漠云感触大了点。 人可以‘黑’到这个地步,居然开始吃人,而且吃的这么随意。 不仅仅是没有肉吃的原因。 没有味道的水果,种类短缺的食物,以及适应不了的人类,人类心中的**,这些都是变成这样的原因。 人类被僵尸庞大的数量碾压,最后只能蜷缩在地下,城市的环境不同于乡下,这里的大地被钢筋水泥所覆盖,被水泥所覆盖的大地不是说砸开或者敲开上面的水泥露出底下的土地就能种东西。 水泥对土地造成的伤害非常大,被水泥覆盖过的大地至少几十年内不能种东西,更何况是这种城市的环境。 在这种没有阳光的地下,人类还找不出土壤,那么能用到的只有能找到的,可以种植物的土地和比较大的花盆去种植植物。 而种植的植物没有光的照射,只能依靠人造光,但是人造的光比不上自然的恩赐,种出来的植物没有味道。 没有味道的果实满足不了人类的口感,于是人们圈养起了原来的宠物。 但是这还不够,这依然满足不了他们的味觉。 不要小瞧口腹之欲,十字军东侵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酒馆里的食物无法再满足他们的口味,他们希望吃到更多好吃的,在七宗罪里面,有一项就是贪食。 以八大美德为戒律的骑士,以高贵命名自己的贵族尚且会因为口腹之欲而堕落,去侵略别的国家,何况这里的人。 现在的人的美德和自律可不见得比得上以前的人,甚至很多人还要差。 所以他们开始吃以前觉得脏的耗子,而耗子同样也不能满足他们,于是,轮到同类了。 漠云刚才问了下小萝莉,在这里,随意靠近屠宰场会被抓,然后变成商场上的肉,犯了罪的犯人,如果犯的罪过重,也会变成商场上的肉。 虽然说是犯了一定程度的罪,但是这里似乎一半的罪名都是会让人变成肉食的。 有的给人吃,而有的给斗尸场里的僵尸吃。 而这其实还不够,有时候有些人也会铤而走险跑到上面的去狩猎其他城市逃来的人,而这些人,往往会卖出高价。 噱头很多,外来人,路上人,肉质比地下人好,什么的。 反正因此,这样的噱头导致被抓来人,价格很高,虽然会被上面和其他人买走一批并入地下城,但是依然有很多能卖出高价。 而现在生化危机,会到这个城市的人可不多,价格简直稳赚不赔呢。 这也就导致了人们把道德的底线降的更低。 当然,同样的,路上的草根树皮什么的,也可以在这里卖出高价。 同样的还有剩下的一些以前商店里卖的东西。 但是人这么多,这些东西也是有价无市,不是吗。 人多物资少啊。 城市这样的钢铁森林环境,就算是贝爷来了也不见得生存的了吧,毕竟这不比外面,在末世,其实城市才是最难生存的地段之一。 这里没有动物,也没有什么昆虫,更是不能种什么植物,难生存的状况可见一斑呢。 有人搞荒野求生,为什么就没人搞城市求生呢?不管有没有用先让大家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嘛。 而同样的,一种罪恶,会勾起或者创造出另一种罪恶,原罪和勾起的其他罪恶之间是有联系的。 同样,贪食引起了另外的罪,贪欲,淫.欲,以及残暴和其他的罪。 同样掉掉的还有节操和下限。 人们变得很淫.扉,白日宣淫,大街上啪啪啪,各种潜规则、强.奸、直接找人啪啪啪,就出现在了这里,人们很容易堕入欲.望,哪怕他其实觉得这种事已经没有感觉,他依然会麻木的做这件事,他的大脑和身体已经适应,他可以去做其他的事,但是他还是会去做这件事,感受这种感觉。 何况人的淫.欲,人类的性.欲所带来的感受,真的挺美妙。 但是这不是沉沦的理由。 变成这样已经不是人了,是野兽了。 同样底线的降低也导致了其他的事。 漠云问过小萝莉,她的妈妈哪去了? 小萝莉说和一个叔叔出去再也没回来。 随便相信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个叔叔把她妈妈带回家啪啪啪,然后吃干抹净。 是真的吃干抹净。 x了,然后杀掉,做成食物。 任何人都会觉得与其吃商店的,别人的,还不如吃自己的更有感觉。 何况在这种情况下。 在漠云的心里,拥有道德制约的人,不丧失自己作为一个人类基本道德自尊,能保持自我作为一个人类根本的人,才能算是人类。 而变成这样的人,用斩赤红之瞳里的形容来说,就是魑魅魍魉,用西方语的形容,就是恶魔。 比起丧尸还不如,他们比起丧尸,更像行尸走肉。 就说阿兹特克文明,在我们眼中很残暴,我们不能理解,但是阿兹特克文明里,吃人代表着神圣,而这里纯粹就是为了纯粹的恶来吃人,其实他们比阿兹特克文明还要罪恶。 虽然在我们看来那还是邪恶,不相容的存在。 无论哪边,在我们看来都是忍受不了的。 漠云也一样,哪怕他已经变成了生化僵尸,为了好好活着已经转变了心态和心里的一些想法,但是他看着这种情况还是心里发寒。 其实心里坚定的人,依然能够忍受的了,能够适应,毫无疑问堕落的那些人是并不能适应的人,毫无疑问的下等人。 而高贵的人依然能够适应,有光的地方就有暗,品格高贵的人依然可以适应并约束自己,其实一天到晚只吃同样口味的东西,想想也不是不能忍耐的,毕竟人的适应力很强,更何况还是不只一种口味,犯不着吃人肉嘛。 但是就像所说的一样,适应,现代社会,人类社会高速发展,人们熟悉了各种东西带来的便利,这些东西在以前是很奢侈的,然而就是因为这样,突然变成现在的这个环境,人们才会接受不了,才会疯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所以那些人才会这样,还是适应,他们适应不了。 前面说过贝爷在城市这样的地方大概无法生存,但是身为野外生存专家的他绝对比其他人活的更好,更充实,更有底线和尊严。 这就是适应力的强大。 也许这类人会逼不得已去吃人肉,但是至少他们知道吃哪些,以及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至少我们对敌人会痛下杀手不是?而对朋友哪怕死都下不去手,对路人也不见得能随便下得去手吧,哪怕你嘴上说会随意杀了他们。 至少会拥有完整的心,而前面所说到过的这里地下城监狱里的一些人就是这种人。 然而人类的罪似乎还不只这些。 他带着小萝莉和骷髅大队以及救出来的那些人,来到了斗尸场外面。 他是感觉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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