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小时不睡觉是什么感受?」
苏眠看到孙富民在客厅里来回踱步,一会去阳台抽菸,一会又灌能量饮料,忍不住问道。
孙富民咧嘴笑笑:「还好,就是觉得无聊。」
「要不,我陪你说说话!」苏眠保存好手机里刚刚记录的一篇日记,方放下手机,认真道。
「咱俩唠嗑?」
孙富民像是不敢相信,连忙再次确认一遍。
在他的印象里,这苏眠自从住在一个屋檐下,话一直很少,性格冷淡。
本来是以为高冷,可相处久后,才发现对方纯粹就是话少,也没有居高之色,只是没有兴趣听自己和陆雪,或者和张继民聊八卦。
倒是常念空来了之后,两人很能聊得起来。
经常听到苏眠向常念空请教记忆窍诀,常念空每次都说,没有什么窍诀,就是多看,重复看。
「真是大道至简啊!」
孙富民收敛心神,好奇问道:「聊啥?」
「聊聊你为什么还没结婚?」
「呃……」
孙富民语塞,认真看看苏眠,发现对方不像是调侃打趣,反而真的是好奇,心中暗暗长叹一口气。
「怎么,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孙富民:「……」
「原来你是这样的苏眠,平常看着短发清冷,原以为是不食人烟火,没想到这么八卦。」
不过也没什么不可说的。
人生凡可言语的苦难,都不算苦难不是吗?就算不能言语,终究也要学会释怀,如此方才能潇洒在世。
孙富民没有犹豫,也没有尴尬,咧嘴一笑:「想听我的故事,可以……」
站在个人角度上,每个人都是生活的主角。
孙富民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出生在普通的家庭,上着普通的学,也做过几份普通的工作,最后回村继承老爹小超市,再捞偏门开麻将馆。
这样的人生似乎并无特别之处,唯一缺的一环,就是娶一个普通的女人,经营着一段普通婚姻,最后在普通重复着生活去传宗接代。
这一环或许不叫缺失,是孙富民自认为是「主角」的不同。
就像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心中终会有一个自己的向往。
孙富民的向往,就是娶一个「好」妻子,一个完美的妻子。
这个好,年轻的时候,他认为应该是好看,身材高挑,不一定要像仙女一样,但一定要看着舒服,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端庄可靠。
对,就是这端庄这个词。
理应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落落方方,端庄温柔。
为此,他苦苦寻觅了18年,才在成年时遇到这样一位女孩。
他对她一见锺情,对方不算很漂亮,只是气质文雅端庄,性格温柔宁静,完全符合他的审美。
他曾发誓,要非他不取。苦追三年,终成恋人!
相恋三年后,可最后却败在了自己没有一份体面工作上,对方嫁入了体制内。
这一下,让孙富民对「好」的定义产生了新的看法。
可是对「好」的执念也深扎心底。
他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自甘堕落,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继续过,后来自己谈过,也不停相亲过。
每次认识一位新女孩,他都会认真对待,不失真心,有看上他的,有没有看上他的,也有他上的,也有他没上的,一位又一位,就像玩配对游戏一样。
最后总会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匹配上。
这一拖,也就成了大龄青年。
虽然一方面知道要结婚了,可心中对好的执念不除,他终究觉得会一辈子不快乐……
「大概就是这样了,是不是很俗!」孙富民说话,罕见的不好意思笑笑。
「还好!」苏眠点点头,没有去评价。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过法,谁也谈不上俗不俗,只要你觉得不苦就行。」
「我倒是觉得还好……」孙富民把玩着手中打火机,笑道,「有人说我这是完美强迫症,我也不懂是啥!反正我是没觉得苦,相反觉得这样挺好。
如果将来真遇到一位心仪『好』女孩,那是幸事,遇不到也属正常,毕竟我可能真的入魔了。」